如果在一成员方中转或者再次出口的未经处理的原产货物,怎么证明其仍具有原产资格?
该成员方的签证机构、经核准出口商可以依据初始原产地证明正本签发或者开具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资格以及原产国(地区)未发生变化。